我市17家企业获国家级诚信 创下历届新高
                     2007-12-05                浏览量:891     

 
        商报讯  昨日下午,市政府召开大会,隆重表彰我市583家获得全国、全省、全市“守合同重信用”认定的企业,包括17家全国第四批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、73家福建省2005—2006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以及493家厦门市2005—2006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。
  动态
  17家企业入围“国家级”诚信
        在国家工商总局公示的全国第四批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名单中,我市有包括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、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榜上有名,创历届新高。
        据介绍,原本国家给厦门的名额只有10~12个,这次经过工商部门的宣传与推荐,我市最终有17家企业顺利入围。市工商局党组书记、局长王和平表示,此次入围企业数量再创新高,进一步提升了厦门企业的诚信品牌形象和影响力。“我们深刻地意识到,‘守合同重信用’称号和商标专用权、专利权一样,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,对于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,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”
        对于“守重企业”招牌含金量的高低,王局长认为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,还关系到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质量,关系到诚信厦门的整体社会形象。
  回顾
  入选“守重”企业  20多年坚守诚信
        据悉,我市的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工作自1986年开展以来,没有一家企业因为失信而被撤销“守重”称号。
        工商部门近年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六条考核标准对“守重”企业进行层层筛选:首先,企业自愿报名,工商部门按照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六条标准进行逐条考核,达不到其中一条标准的,不予认定。初步认定的企业名单,交由工商局的各职能部门进行考核,如发现两年内有被处罚或其他不良记录的,也不予认定;其次,工商部门将被确认的企业名单,送交国税局、地税局、土房局、建设与管理局、海关、贸发局、经发局、国资局、技术监督局、人民银行等部门进一步确认,如被以上部门处罚过或者有不良记录的,均予撤销,接受各部门的监督;最后,工商部门将“守重”企业备选名单在媒体上向社会公示,对被举报有问题的企业,经过核实后予以撤销,接受全社会的监督。
        另据了解,很多企业越来越重视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这块牌子,目前有些招标项目甚至开始要求企业拥有“守重”称号,不具备的企业就等于失去了招标资格。
  利好
  更大更宽领域 享受各项优惠
        副市长黄菱在表彰大会上表示,近几年来我市的“守重”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,但由于我市经济总量较大,获得“守重”认定的数量占全市企业总数的比例仍比较低。她同时指出,在我市“守重”名单中,房地产、拍卖行、综合性等行业中的企业较多,而制造业、服务业与中介机构等领域的企业较少。
        黄菱认为,工商部门要在更大的范围、更宽的领域对“守重”企业给予各项优惠,激发企业的参与热情,要对“守重”企业办理变更登记、抵押登记、拍卖备案以及商标行政指导等给予更多便利和优惠。
 
 
厦门国贸物泰达流版权所有 闽ICP备06002909号
Copyright 1980 - 2008. ec.xmtidak.com. All Rights Reserved.